校属各单位:
为培养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科技创业热情,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创业团队进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请各二级学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同时也欢迎有创新创业意向的教师科研团队协同学生来中心创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要求申报项目是前景较好、操作性强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重点面向能凸显学科专业特色的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商贸服务类、“互联网+”等创新创业项目。
2、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奖励或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获得省级、国家级立项的项目,优先入驻。
二、入驻对象
1、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均是平顶山学院全日制在读大学生的,需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且学有余力。
2、团队负责人为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本校毕业生,团队成员80%需为本校在校生,且所经营项目能带动本校大学生就业。
3、校外项目或企业入驻,需与我校签署有校企合作协议,团队成员80%需为本校在校生或毕业生,所经营项目与我校专业结合,有利于我校科技成果转化,且每年至少提供10个就业岗位。
三、入驻条件
1.创新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
2.创新创业团队应有本校的指导教师,自愿接受执行中心的管理制度,指导教师可以以投资人身份参与创新创业团队的经营;
3.禁止饮食、娱乐类项目入驻;
4.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后,必须保证能在中心正常开展活动;
5.创新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6.遵守相关退出机制。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填写《平顶山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见文件下载),与相应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平顶山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并将相应电子版文档发送至cxcyjy@126.com。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3月31日。联系人:满庭芳,联系电话:15037599537。
五、评审办法
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复评(答辩),最终确定入驻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