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创客空间”评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7-06-0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经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实验室管理中心、校团委、招生就业处专家组评审、实地调研,电气与工程学院的“e工程创客空间”、陶瓷学院的“花汝钧陶社”、艺术设计学院的“myself创客”、计算机学院的“梦想众创空间”、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划时代创新工作室”、信息工程学院的“唯特空间”、文学院的“创影文化空间”、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工作室”被评选为平顶山学院校内“创客空间”。

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

招生就业处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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